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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女性因为婚育状况面试遭拒、怀孕之后面临失去工作被辞退的相关新闻还真是不少,这不CCTV13播出的《法治在线》节目又播出了一个典型案例。

从节目中我们知道,这位邹女士是在2019年11月入职了一家商务公司,工作内容是在非洲某地区的项目中担任服务员工作,试用期为六个月,但是在入职非洲项目部后的2020年5月,邹女士提出自己怀孕已经7个月了,要求提前返回国内待产。

这个时间点是个什么情况大家应该都还记得,疫情依然严峻,商业航班也大都停飞,但公司为满足其要求,花费巨资协调当地机构并包机将其接回国。

但就在协调邹女士回国的同时,公司以“试用期不合格”为由终止了劳动合同。邹女士因此起诉公司,要求在国内继续工作,获得与在非洲外派期间相同的工资和奖金待遇。

公司主要对她意见比较大的还是认为她隐瞒怀孕信息入职并赴境外工作,没有及时地披露,并且她在国际商业航班停航后才告知公司其怀孕信息,要求回国保育生产,这让公司承担了较大经济损失,因此,公司通过法定程序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并无不当。

这一案件历经劳动仲裁和一审和二审之后,均认为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应支付给邹女士自解除劳动合同至恢复劳动合同期间相应的工资。

从就业平等和反性别歧视的角度出发,公司确实不应该因为员工怀孕就解除合同,而应该尽力支持员工的孕期工作和生育假,并且对于员工在工作中的表现应该公正评估。同时,法律规定了女性在孕期和产假期间的权益和保障,公司应该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但从另一面现实情况出发来看,虽然“保护女性权益”这个口碑是挣到了,但实际为这个事情买单的是所在公司,那这样的案例必然也会使得该公司以后在招聘女员工的时候慎之又慎,也等于变相的降低了女性的就业率,借用网友的一句话“前人砍树,后人吃沙尘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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